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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内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5人)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24】第474957号

2024-04-13

招聘截止时间:2024-04-24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双高”培育建设学校。学校地处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四川眉山市,距省会成都60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均50公里,成眉间动车公交化运营,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师范教育系、文化艺术系(公共基础部)、农业技术系、商贸旅游系、工程技术系、中等职业教育部(技师教育部)和职业培训部等9个教学科研单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5名,具体岗位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上半年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4月23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专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填写应聘简历,并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等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岗位代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资格初审。学校将于2024年4月29日18:00前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初审结果查询及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5月7日之后登录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专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打印准考证两份(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核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折合成绩=笔试成绩×50%。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为3:1。

2.面试资格复审和递补。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面试人员(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报考人员手机、固定电话等通讯方式不畅通,导致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心理测试

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5.面试方式

实行综合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根据考核招聘情况,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发布的招聘名额。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50%。

(三)考核程序。考核程序为先笔试后面试。

(四)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布。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低于7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按以上办法比较,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体检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复检人员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十、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28-38025831

学院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学院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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