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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慈溪市教育局选聘慈溪职业高级中学临床医学专业教师公告(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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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网【2023】第455693号

2023-05-23

招聘截止时间:2023-05-30

慈溪职业高级中学为从事职业教育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聘临床医学专业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本市(不含前湾新区、庵东镇、崇寿镇)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安排的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临床医学专业(一级学科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5.在医疗机构从事医师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对流动有其他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慈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实施细则》(慈人社发〔2022〕8号)规定的流动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5月29日下午4:00。报名人员填写《公开选聘慈溪职业高级中学临床医学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于5月29日下午4:00前发送到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人员须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公开选聘慈溪职业高级中学临床医学专业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选聘条件不符者不能报名。报考人员应事先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31日(上午8:00-下午4:00)。

现场确认地点:慈溪职业高级中学报告厅(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9号)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聘计划3倍的,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参加考试。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二)考试

1.初试

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初试不合格者淘汰。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2.复试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复试时间、地点初试结束后通知。

(1)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方法为笔试。笔试后,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若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2)教学能力测试方法为试讲。试讲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在复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60%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选聘岗位空缺的,在复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选聘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选聘对象工作期间表现。考察开始前放弃聘用或考察不合格造成选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调动

拟聘用人选在慈溪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三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流动(调动)问题的,征得原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办理流动(调动)手续。

(六)人员流动(调动)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任按我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1.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选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3.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经核实报名时个人身份为非在编事业人员,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参加本次选聘考试的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5.本次选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慈溪职业高级中学咨询电话: 63829004。监督电话: 63938062、63919012。市教育局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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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9日

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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