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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46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23】第465930号

2023-09-26

招聘截止时间:2024-05-01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具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4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8所之一),2019年入选国家56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应用化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群是国家高水平专业群(简称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多年入选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和“教学资源50强”。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考试(试讲、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备员额制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招聘计划详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优惠政策
招聘对象:
1、专业带头人、博士研究生、高技能人才计划详见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计划》;
2、博士研究生招聘对象范围皆包含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9月底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3、招聘注意事项:
(1)阳明学院、数字商贸学院相关岗位的工作地点为宁波余姚市开丰路388号。
(2)职称、执(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入党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有效期之内。列入我校人才分类第一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的招聘专业和学历(学位)皆不限。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
相关待遇:
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支持政策,详见附件2。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1)专业(群)带头人、专任教师(博士)、研究人员(博士)等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2)实训教师(高职称、高技能)岗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考生报名系统,电脑端: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系统移动端: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报名关键步骤:1)点击(2、身份注册)进行登录帐号注册,注册成功请保存帐号密码,已备后续使用。2)系统登录后,点击(5、简历管理)在线填写简历,上传佐证材料,完成后提交给人事处。3)点击(6、岗位报名),选择“202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告”,点击后面报名按扭,选择应聘岗位并报名。4)点击(7、报名结果)随时查看报名结果信息。5)点击(9、消息通知),查看短信通知信息。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报名提供扫描件,资格复审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等;(3)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5)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3、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的人员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人事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还将在硕博招聘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群)带头人、专任教师、研究人员岗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程序择优录用。
实训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技术/技能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实训教师岗位,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相加除以2(即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各占50%),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都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我校学院部系及专业设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应聘者可咨询人事处,也可直接咨询各二级分院(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学院人事处联系方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公开招聘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9日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计划》(附后)
202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需求表
人才类别 二级分院 联系方式
招聘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群)带头人 化学工程学院
彭老师
0574-86891599
绿色化工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负责组织和协调专业(群)建设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专业调研、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成果奖申报、核心课程建设、基地建设、团队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核心课程教学、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工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分类第一层次(A类)标准;
3、年龄55周岁及以下。
专业(群)带头人 机电工程学院
张老师
0574-86891559
机电类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工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分类第一层次(A类)标准;
3、年龄55周岁及以下。
专业(群)带头人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74-8689420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工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分类第一层次(A类)标准;
3、年龄55周岁及以下。
专业(群)带头人 工商管理学院
赵老师
0574-86891449
供应链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分类第二层次(B类)标准及以上;
3、年龄55周岁及以下。
专业(群)带头人 阳明学院
王老师
0574-62790252
陈老师
0574-62790273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工程、工业设计、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具有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或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建设和管理经验;
2、具有制造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专业(群)带头人 阳明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1、具有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专业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建设和管理经验;
2、具有制造类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正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专业(群)带头人 数字商贸学院
张老师
0574-86891263
电子商务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龄45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来,担任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前2位;(2)省级教学(教师)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3)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专业(群)带头人 数字商贸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带头人 专技 1
经济学类、管理学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副教授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龄45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近五年来,担任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国家教学成果奖主要成员前2位;(2)省级教学(教师)团队主要成员前2位;(3)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化学工程学院
彭老师
0574-86891599
化工环保类专业教师 专技 2 参与专业建设、团队建设。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等。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承担科研项目及社会服务工作。
理工类、文学类、经管类、教育学类、艺术类、社科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化学工程学院 药品生物技术专业教师 专技 1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机电工程学院
张老师
0574-86891559
机电类专业教师(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 专技 3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74-8689420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专技 2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类专业教师 专技 5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建筑工程学院
车老师
0574-86894250
建筑工程类专业教师 专技 2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学院 赵老师0574-86891449 供应链运营专业教师 专技 1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学院 现代物流管理专业教师 专技 1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专业教师 专技 1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国际商旅学院
董老师
0574-86891267
商贸外语类专业教师 专技 1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阳明学院
王老师
0574-62790252
陈老师
0574-62790273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教师 专技 4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阳明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教师 专技 2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阳明学院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教师 专技 2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阳明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专业教师 专技 1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数字商贸学院
张老师
0574-86891263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 专技 1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数字商贸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教师 专技 1
专任教师(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吕老师
0574-86891266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专技 3 参与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承担《思想道德与法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等课程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教育学类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研究人员(博士研究生) 职业教育研究与发展规划中心
王老师
0574-86891553
职业教育研究人员 专技 1 从事职业教育发展理论和政策研究、院校发展研究,协助学院其他部门完成学院办学特色、办学模式、专业建设等相关研究;从事宁波职业教育发展调研数据分析,完成宁波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相关研究工作;从事发展中国家职业教育调研数据分析;参与部门团队建设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
教育学一级学科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0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其他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及以上;
(2)CSSCI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实训教师(高技能人才) 机电工程学院
张老师
0574-86891559
智能制造实训教师1 专技 1 承担《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工业机器人编程与应用》《数控加工技术》等智能制造实训相关课程,负责实训教学与指导,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工作。
机械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材料类等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或“省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
2、“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或“省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获得者,同时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实训教师(高技能人才) 机电工程学院 智能制造实训教师2 专技 2 承担《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多轴加工实训》《机械加工工艺与数控加工实训》等智能制造实训相关课程,负责实训教学与指导,承担企业技术服务工作。
机械类、电气类、自动化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级及以上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获得者或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3、年龄40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实训教师(高技能人才) 建筑工程学院
车老师
0574-86894250
实训教师(建筑工程技术) 专技 1 承担《建筑工程施工测量》、《主体结构工程施工》等实训相关课程,负责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实训教学与指导,负责实训中心日常维护工作,承担社会服务工作。
土木类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具有5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3、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省首席技师”、“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荣誉获得者;
4、年龄40周岁以下(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合计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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