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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9人)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25】第496191号

2025-06-25

招聘截止时间:2025-07-0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等规定,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职院校,由温州机械工业学校、温州商业学校、温州经济学校、温州业余科技大学等4所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65年。学校现为浙南闽北唯一一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高职院校,是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浙江省文明校园、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和浙江省首批专升本高职本科人才培养试点院校。


二、选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需求为5个岗位,合计选聘人数为9人。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5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范围不限,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国内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包含各学历层次)。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对学科和专业方向的认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上述目录中未列入的与岗位要求相近似的专业,应聘人员应提供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选聘岗位的用人实际情况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计算时间均统一到报名截止时。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由选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选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选聘程序与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8日16:00。

每人根据个人意愿限报1个岗位。报名日期以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中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或逾期报名无效,不再另行通知或提醒。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点击右上角注册账号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点击“申请职位”报名,同时上传身份证、一寸免冠电子照、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人才层次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等应聘岗位必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6:00。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学校招聘网站内审核结果为准。资格初审截止后,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应达到选聘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

采用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录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四)考试考核

1.辅导员岗位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知识或技能。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5的全部入围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大数据技术专任教师岗位、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任教师岗位、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任教师岗位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与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不足1:5的全部入围试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程度,现场备课2小时,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需另行加试)。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公布。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选聘单位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负。

3.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的体检或考察资格,学校可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替补。认定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六)公示与聘用

1.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hrss.wenzho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不能在规定时间向我校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的,不予录用。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与原单位未完成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拟聘用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入职后相关职务资格聘任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文件执行。

(七)其他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时间为准。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习、实践、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能报考。

4.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学校根据实际考核情况进行递补,认定岗位无合适人选的,可以空缺。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公告和录用公示将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和招聘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其中,选聘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相关通知和信息在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站和报名系统内公布和查询,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对选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77-86680229。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6680069。


五、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2.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联系人:潘老师金老师

4.学校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http://www.jiaoshizhaopin.net

2025年温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岗位

岗位

岗位名称

人数

资格条件

年龄

专  业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FD01

专业
技术

辅导员1

3

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心理学(0402)、应用心理(0454)、力学(0801)、机械工程(0802)、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建筑学(0813)、土木工程(0814)、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交通运输工程(0823)、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材料与化工(0856)、土木水利(0859)、交通运输(086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部书及以上学生干部或有一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经历(需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

3.本岗位需入住学生公寓。

FD02

专业
技术

辅导员2

3

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部长、班长、团支部书及以上学生干部或有一年及以上担任专(兼)职辅导员经历(需由学校学工部门出具证明);
3.本岗位需入住学生公寓,要求男性。

JK01

专业
技术

大数据技术专任教师

1

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数学(070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至少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有3年及以上专业相关企业工作经历;

(2)有高级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符合温州市C类人才标准,年龄放宽至50周岁,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JK02

专业
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任教师

1

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电子信息(0854)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至少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有3年及以上专业相关企业工作经历;

(2)有高级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符合温州市C类人才标准,年龄放宽至50周岁,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JK03

专业
技术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专任教师

1

1989年7月8日以后出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电子信息(0854)、设计学(1403)、设计(1357)、艺术学(1301)、软件工程(0835)、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能够熟练使用3DMax或maya三维建模软件设计制作三维模型和三维动画,或能够熟练使用Unity或UE5游戏引擎开发虚拟现实相关项目;

2.至少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有3年及以上专业相关企业工作经历;

(2)有高级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符合温州市C类人才标准,年龄放宽至50周岁,学历放宽至全日制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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