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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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口市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6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9】第280000号

2019-09-11

招聘截止时间:2019-09-25

为加强我校附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并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管理人员等岗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18人。其中,幼儿教师岗位1招聘人数2名、幼儿教师岗位2招聘人数4名、幼儿教师岗位3招聘人数为2人、幼儿教师岗位4招聘人数为6人、幼儿教师岗位5招聘人数为2人,行政管理岗位招聘人数2名,具体见《海南师范大学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的;

(9)违反师德师风被处分的。

(二)岗位条件

见《海南师范大学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将资格审查表发至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08:30至9月24日17:30前。

3.报名要求:

(1)应聘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须按以下格式书写“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将不予受理。

(3)仍处在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联系。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开报名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审核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统一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1.我校于2019年10月3日前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符合考试初审人员名单。

2.现场材料审核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5:30)

3.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合作办学办公室(海南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邵逸夫艺术楼旁)

4.所需材料:

(1)《海南师范大学大学附属幼儿园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

(3)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须附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幼儿园等级证明材料(幼儿园等级评定通过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文件的复印件)、在岗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请应聘者将所有材料按照一定的比例A4纸单面复印,按照幼儿园2019年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顺序排列将资格审查材料装订,原件审核后退回,其它资格审查材料留存我校。幼儿园2019年应聘者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和幼儿园2019年应聘者资格审查表可在海南师范大学等网站上下载。

5.过程

(1)先行准备好上述材料,并按顺序装订好(材料装订不合格不予审查)。

(2)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按照现场指引参加资格审查(请应聘者提前了解资格审查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应聘者交通、食宿自理。

6.公布结果:符合笔试人员名单,我校于2019年10月10日前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的权重为5:5,组织考试工作由海南师范大学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笔试面试全程录像备查,录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

1.笔试

(1)参加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符合笔试人员名单,我校于2019年10月10日前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

(2)时间:2019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3)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4)成绩及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名单公布时间:2019年10月14日17:30前在海南师范大学网上公布。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1)笔试方式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

2019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教师招聘16名公告,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08:30至9月24日17:30,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3日


(2)笔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1、幼儿教师岗位2、幼儿教师岗位4、幼儿教师岗位5: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操作、幼儿园教科研的理论与实践、幼儿园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等。

幼儿教师岗位3: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知识、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操作、运动训练学、运动保健学、学校体育学等。

行政管理岗位: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财务管理、会计学的理论与实操等。

(3)成绩评定及计算: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和成绩一起按规定在海南师范大学网页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符合面试条件人员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0月15日。

资格复审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教育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合作办学办公室(海南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邵逸夫艺术楼旁)

4.面试: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达到开考条件,但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中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1)时间:2019年10月19日(星期六)

(2)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3)面试方式:

现场答辩与展示,评委现场打分。

(4)面试内容

①幼儿教师岗位1、幼儿教师岗位2、幼儿教师岗位4、幼儿教师岗位5: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基本技能、保教实践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及幼儿园管理能力考核四项,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考核——案例分析、答辩;基本技能考核——讲故事、舞蹈、绘画、钢琴弹唱等;保教能力考核——一日生活各环节中的保育与教育、活动设计、模拟课堂教学及答辩;教育科研及管理能力考核——幼儿园教科研课题研究设计与实施、幼儿园管理实务等;

②幼儿教师岗位3: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保育教育实践能力、体育专项技术考核等

③行政管理岗位:职业理想与职业道德、行政管理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评委:面试考官为5名,从海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及外校中产生。

(6)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实行百分制,评委当场打分。由计分员当场统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数得出面试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5.综合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岗位笔面试成绩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计算应聘者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及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幼儿园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教师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策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七、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人选进行审查,按有关程序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师范大学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招聘领导小组向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会汇报招聘工作,海南师范大学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工作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后,需与我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各类岗位招聘条件中有关学历、资历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19年8月30日。

(二)本公告由此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电子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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