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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三亚市海棠区中小学临聘教师招聘简章(3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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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网【2015】第40937号

2015-08-17

招聘截止时间:2015-08-19

为满足海棠区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临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海棠区中小学校临聘教师33人,其中中学8人,小学25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口齿清楚,经医疗卫生部门体检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二)岗位设置及招聘条件

1.中学教师(8人):具有初中教育教师资格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人员(即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2.小学教师(25人):具有小学教育教师资格及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它岗位要求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人员(即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并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三、临聘教师工资待遇

(一)中学临聘教师:基本岗位工资3200元/月。

(二)小学临聘教师:基本岗位工资3000元/月。

聘用单位按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5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上岗位工资含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8月17日至8月19日止;

地点:海棠区政务服务中心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88812533。

2.报名提供材料

(1)应聘者须填写《2015年三亚市海棠区中小学临聘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5)近3个月内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备齐所有报名材料后直接到海棠区政务服务中心12号窗口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中学或小学学科岗位(附件2)。

4.资格审查

由区教科局工作人员依据本次招聘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公示3个工作日后统一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工作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

1.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形式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时间为3小时;

(3)笔试内容

分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撰写教案。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等知识内容;撰写教案为所报学科指定的年级课题。

(4)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和公示

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海棠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向外公布,公示时间为1天。

2. 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考生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

(2)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地点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

面试以现场说课并回答评委提问形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4)评委及评分方法

面试评委每组不少于5人。面试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分,计算结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

3. 考试成绩的确定

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笔试,按追加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4.成绩公示

统分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海棠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向外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考试成绩排名在拟招聘名额范围内的人员作为正选,考试成绩排名靠后的考生为等候递补对象。正选考生必须到三亚市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告结果上交到海棠区教科局人事党群办,体检项目按就职前体检要求执行。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四)公示和岗位聘用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人员,具体名单在海棠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向外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

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学校岗位,并与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再派遣到海棠区各中小学校工作。在试用期间应接受岗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补充说明

(一)体检对象由于自身主客观原因未达到教师健康标准及公示期间出现有效投诉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若资料审查中发现实际条件与填报条件不符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本招聘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8881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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