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教师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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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石柱县西沱中学校招聘教师简章(15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7】第126234号

2017-11-24

招聘截止时间:2017-12-01

一、学校简介

西沱中学创建于1947年,2010年被确定为重庆市重点中学。2016年8月,为整合教育资源,经石柱县委县府研究决定,撤销原石柱县西沱初级中学校,整体并入西沱中学校。学校分为A、B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00余亩,建筑面积70215 m2,绿化面积10120 m2。学校布局合理,设施齐全,是一所集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等功能于一体的花园式学校。

学校位于全国首批十大历史文化名镇——西沱镇,交通环境十分便利,到县城、万州半个小时车程,到重庆主城一个半小时车程。学校是一所市级重点高完中,现有教职工270名,其中本科以上学历247人,中高级职称160人,71个教学班,3663名学生。

学校坚持以“每天进步一点点”的办学理念,以“团结协作,步步攀登,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作为引领,秉承“竞上?至善”的校训,积极构建以“绿色环境-和谐管理-反思育德-快乐课堂”为内涵的“进步教育”特色。

建校70年来,办学成绩显著。学校已为高校输送人才2万余人,其中考入清华、北大、复旦、北师大等重点院校300余人。先后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民主管理示范学校”、“重庆市德育工作示范学校”、 “重庆市安全文明校园”等10多项市级荣誉称号。

目前,全校师生,正站在新起点上,狠抓硬件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积极推进新课程改革,乘风破浪,追求卓越,谱写新的篇章!


二、招聘计划: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与岗位要求密切相近)

1

语文

2

中国语言文学类、中文教育

2

数学

4

数学类、数学教育

3

英语

1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

4

物理

1

物理学类

5

化学

1

化学类

6

政治

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7

历史

2

历史学类

8

地理

1

地理科学类

9

美术

1

美术学类、艺术教育(美术)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招聘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3. 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4. 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7.大学期间专业必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即≥60分)。

8.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密切相近(其中,除报考小学各岗位外,其余各招聘岗位所学专业均不含小教本科)。

9.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及层次与报考岗位一致(高一级的教师资格适用于低一级学科相同岗位)。

10.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11.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其以上证书,其他岗位为普通话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二)其他条件(招聘简章附件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全日制国家重点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全日制国家重点高校2018年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期间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2)大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以及体育、美术、音乐、外语专业大学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同时在校期间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读大学期间曾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级综合奖学金三等奖及以上;大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个人或团队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0日8:30—11:30,14:30-17:30;2017年12月1日8:30—11:30。

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报名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实行诚信报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如实、准确地填写《石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职业素养证书(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提供的报考者证件信息应真实有效。考生按每人每科交50元考务费,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县纪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组监督下,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具体情况见“附件)”,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考题内容和难度与高考相当,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12月2日在重庆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于2017年12月2日8:00-8:3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人选按各招聘单位中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报考音、体、美学科的采取说课(50%)+技能测试(50%)的方式进行,其余学科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7年12月3日,面试地点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招聘工作组将在原报名点予以张贴公示,请考生于12月2日18:00至12月3日8:30之前自行查看。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正式公布的招聘简章为准。(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咨询电话:刘老师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杨老师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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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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