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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简章

招聘中

教师招聘网【2011】第20403号

2011-12-30

招聘截止时间:暂无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教先进单位、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学院现有外语系、经济贸易系、信息技术系、工商管理系、人文艺术系、军体部等六个教学系(部),开设国际商务等37个专业。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省人事厅《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经研究决定,我院2011年秋季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专任教师。现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标准;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三、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需求岗位
专业要求
需求人数
条件要求
会计类教师
会计与审计类
2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德语教师
德语、德语语言文学、应用德语
1
本科及以上
艺术设计类教师
艺术设计类
1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艺术设计类专业,精通Photoshop、coraldraw、cad等绘图软件,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或教学经验者优先
金融类教师
财政金融类
1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动漫设计与制作教师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类
2
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动漫、平面设计、计算机绘图背景的人员,熟练计算机动漫软件的使用与教学。
计算机类、电子类、通信类教师
电子工程类、通信信息类、电气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
2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x.gov.cn)、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ibec.cn)上发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
1、时间:2011年12月29日-2012年1月12日。
2、地点: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江路8号)。
联系电话:0591-88020039,联系人:林凤、江德文
3、报名方式
(1)本人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规格),近期一寸白底彩照3张到我院人事处报名,填写《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2)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3张及《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寄往我院人事处。
(3)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称、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寸白底彩照及《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发送电子邮件到fftsrsc@sina.com报名。
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布。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供学院复核,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学校将取消相关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4、报名收费办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80元
(三)资格审查
由我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复核合格后,通知考生考试。
(四)考试
1、原则上,实际报名人数应与拟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2、由学校组织人员命题并组织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3、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之后组织面试。
4、面试:面试采取课堂试讲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如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测评内容为教姿教态、语言表达能力、条理性、课堂组织、教材熟练程度、板书设计等。笔试、面试成绩按4:6折算综合总分。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标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选。
6、体检合格后,由我校组织进行考核。
7、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在我校网站(www.fibec.cn)公布。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学院领导班子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报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审批,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及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有关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工资及相关待遇按国家及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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