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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扬州市广陵区李典幼儿园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招聘简章(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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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网【2018】第171216号

2018-05-11

招聘截止时间:2018-05-18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6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广陵区生源江苏省2013级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公开招聘文件有关报考资格条件规定,面向广陵区生源江苏省2013级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同时,须具备本简章及《2018年扬州市广陵区李典幼儿园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2018年扬州市广陵区李典幼儿园面向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页(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2日9:00—2018年5月18日16:00

2、报名地点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至广陵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广陵区教育局审核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缴纳考试费,办理报名手续。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免缴考试费。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广陵区生源江苏省2013级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在报名阶段,如拟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不在该岗位所列具体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5月16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广陵区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需及时上网公布。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页公布。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审查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5月18日16:00;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5月18日18:00。

(4)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其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试讲形式进行,面试含专业技能应知应会内容。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广陵区教育局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按规定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页等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审核后,报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核发聘用资格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资格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领取聘用资格通知书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资格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广陵区人社部门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陵区纪委0514-80821121,广陵区纪委第一派驻纪检组0514-87365508,广陵区纪委第五派驻纪检组0514-82097858。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招聘简章由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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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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