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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盐城师范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15名)

已结束

教师招聘网【2018】第168454号

2018-04-26

招聘截止时间:2018-05-14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员,充实我校工作人员队伍,盐城师范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岗和管理岗工作人员(均为人事代理性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专职辅导员管理人员均按照岗位编号招聘,专职辅导员招聘名额共15个,管理人员招聘名额共9个,具体岗位编号见附件1《盐城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热爱学生工作,本科及以上阶段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主要学生社团部长及以上,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
2.资格要求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岗位表》)。2017届及以前国内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同时须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否则取消报名资格;2018届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同时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二)管理岗
1.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师重教,爱护学生,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能熟练使用网络办公系统和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
(5)身心健康。
2.资格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岗位表》)。2017届及以前国内毕业生在报名时须提交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同时须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否则取消报名资格;2018届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同时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否则不予聘用。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所学专业由学校和主管部门根据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者填写《盐城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报名表》(见附件2),并以附件形式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资格证书(具有学生干部经历的须提交相应证明)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附件总大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姓名+岗位编号+毕业学校及学历+硕博招聘网”,报名表请不要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两个附件。
1.报名表和其他附件材料上传时间:2018年4月25日08:30—2018年5月13日17:00;
2.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4月26日08:30—2018年5月14日17: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供的个人信息虚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及方向须与岗位表要求完全一致。应聘人员如专业及方向与岗位表要求不完全一致,无论何种原因进入招聘过程的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编号报名,报名材料上传指定邮箱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
4.2018年5月15日,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下同)上公布应聘资格初审结果。各招聘岗位编号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我校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及时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2018年5月16日08: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人员将改报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改报其他岗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结果于2018年5月16日下午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布。如改报其他岗位人员经资格初审后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要求或资格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将不再公布此类人员的资格初审结果。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5月17、18日到江苏盐城市希望大道南路2号盐城师范学院新长校区行政楼B319室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岗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管理人员岗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作弃考处理。现场确认须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同时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岗同时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等)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2017年及以前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018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和相关成绩单等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另备一套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涉及到人事关系调动的人员;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09:00—11:00。笔试内容:高等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相关知识和能力等。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编号,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我校将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2017届及以前国内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2017届及以前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2018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和相关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详见《盐城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面试办法》公告(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另行公布)。
2.面试要求:按照盐城师范学院制定的《盐城师范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和管理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性质)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根据岗位编号,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编号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拟聘用人员同时须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且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齐全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性质)。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期起始时间:以取得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次月(含次月)和档案等材料齐全且在我校正式入职后起算。
4.聘用期间待遇: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参照我校事业编制内同职级人员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缴纳。
5.本次招聘工作(自报名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拟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应聘岗位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公示7个工作日,递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性质)。递补拟录用人员,录用程序及各类待遇同上。


六、公开招聘工作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系人:张老师、徐老师


七、公开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师范学院监察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212210联系人: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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